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学院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的范围

学院依法公开非涉密信息,是学院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并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师生员工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网站(www.zsc.edu.cn)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询学院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学院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申请获取相关学院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网站学院“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办公室只受理申请人书面申请(含现场、信函或传真)。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参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行政楼310室

电话:0760-88330394    传真:0760-88328914

通讯地址:中山市石岐学院路一号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办公室(请在信函右上角标明“信息公开”)
邮编:528402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