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法学)
作者:学院办公室   来源:admin   日期:2011年09月26日

附件3

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单位名称(代码)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11545

(公章)


学科门类(代码) 法学(03



专业名称(代码 法学(0301



批准时间 2005





广

2011 9 15 日填


一、表内各项目要求提供原始材料备查。

二、本科各专业的专业内涵参见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

三、师资结构中的师资队伍是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由独立学院专任教师、母体学校委派教师、独立学院聘请的兼职教师构成。“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编制在独立学院或聘期两年(含)以上,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母体学校委派教师”是指由母校与独立学院按照教学要求、有计划、定期安排的教师。符合岗位资格是指: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含讲师)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全日制在校生人数=本科生数+专科生数×0.5;生师比=全日制在校生数/教师总数(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母体学校委派教师人数+不足2年的外聘教师数×0.5);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10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数。

四、生均四项经费的比例计算,学费参照同种类型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收费标准计算。近4年生均四项经费包括本科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各项经费的具体内容为:本专科生业务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费用,进行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生产实习费,答辩费,资料讲义印刷费及学生讲义差价支出等。教学差旅费:教师进行教学调查、资料搜集、教材编审调研等业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误餐费、外地差旅费。体育维持费:各种低值体育器械和运动服装的购置费、修理费,体育运动会费用,支付场地租金和参加校际以上运动会的教职工运动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公共体育教研室的业务性报刊、杂志、资料等零星费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五、生均事业费支出=(总支出 - 自筹基建支出和经营支出)/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全日制在校生数

六、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全日制在校生数。“教学行政用房”,其中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绘图绘画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体操房等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用房包括学院行政办公用房、教师工作室、会堂等。运动场、游泳池不含在内,另行统计。

七、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图书”包括纸质图书与电子图书;业务类期刊杂志,按种类和年度装订成合订本,1本算1册。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全日制在校生数

八、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九、表格中涉及到的教学研究项目、获奖、科研项目、专利等均指以学校的名义获得的项目,如果项目负责人以其他单位名义获得,但经费已转入该校的可计入该校科研项目.

十、近四年是指2007年9月30日至2011年9月30日。

十一、本表填写的数据不得超过限报数额,不得随意增加内容。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双面印刷,装订要整齐。


Ⅰ 专业建设(本专业在学校整体规划中的定位、专业建设思路、建设措施与成效,限填800字)

(一)法学专业在学校整体规划中的定位

学校确立了理、工、文、经、管、法多学科共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本专业自2004年以来一直为学校的文科重点发展专业之一。该专业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珠三角的社会发展需要,侧重培养民商法和经济法方面的法律人才。

(二)专业建设思路

1、确立“依托专业、拓宽口径、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提高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增强就业竞争力。

2、根据珠三角的区位优势,本专业侧重培养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基础扎实的市场经济发展急需的法律人才。

3、根据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培养“能说、会写、勤思、擅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专业建设措施

1、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普通教育课程,拓宽知识口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与选修课程,夯实专业基础凸显实践能力,充分体现应用型、复合型专业特色。

2、努力构建“双师型”教学梯队。鼓励教师努力提升学历与职称,参与法律职业实践;根据实际需要聘用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专业导师等。

3、着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综合素质。充分利用校内综合实验室、模拟法庭等实训平台;多方位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让学生进入检察院、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践部门实习。

4、鼓励学生考研,提高每一届学生的研究生入学率。

5、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为专业化就业打下可靠的基础。

(四)专业建设成效

通过上述建设措施,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动手能力与工作适应能力强,就业面广,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部分毕业生顺利进入法律职业;少数毕业生考上研究生或出国深造;其他学生顺利实现非法律职业的充分就业。2011届法学专业毕业生中有14位同学毕业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一专多能”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思路初见成效。

近 4

年份

普通本科生

普通专科

(高职)生

在校生人数(合计)

招生

人数

在校生数

毕业

人数

毕业率

授学位

人数

授位率

在校生数

毕业

人数

2008

116

441

96

98.97%

90

92.78%

——

——

441

2009

103

433

118

99.16%

100

84.03%

——

——

433

2010

92

434

94

100.00%

87

92.55%

——

——

434

2011

87

414

107

99.07%

97

89.81%

——

——

414

Ⅵ 自评意见

(专业建设特色与优势,不足及改进措施,限800字)

一、专业建设的特色与优势

1、法学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清晰。该专业立足于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侧重培养民商法和经济法方面的法律人才。针对法学专业热门、全国招生人数多、每年毕业生多、专业化就业门槛高、就业的专业对口率低等现实,确立“依托专业、拓宽口径、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的“能说、会写、勤思、擅做”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2、法学专业建设措施全面。从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平台与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专业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所在的地缘与区位优势、有利于学生专业化实习的条件,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3、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及社会需要,以专业培养目标为指引,以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抓手,充分考虑本专业的专业化就业竞争压力,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拓展宽口径就业素质,满足学生的多元化学习深造需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应用型复合型专业特色。

4、我校已和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达成合作意向,开展“校审(高校与审判机关)”合作办学,进一步提升办学的专业性和实践性。

二、专业建设的不足

1.校内实训平台建设与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教师的法律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专业建设的改进措施

1.改建模拟法庭、增加容量,新建综合素质情景模拟实验室,完善校内实训平台。

2.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模拟法庭的综合训练功能,尽可能多开展模拟审判、模拟仲裁和模拟调解,以及定期举办辩论赛;建设更多的实践基地,涵盖不同的行业,提高实习实践效果。

3.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如利用寒暑假到检察院、法院和仲裁机构等进行挂职实践,丰富实践经验;聘请法律界资深人员做兼职教师、作专题讲座等。

学术委员会经审议一致认为,已达到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条件,同意申报。





学院学术委员会(公章): 主席(签章): 年 月 日